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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提案促允网约车放车顶广告 TLC忧广告涉暴力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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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交通委员会22日就主席罗格贵兹(Ydanis Rodriguez)提出的1738号提案举行公听,要求市出租车及礼车管理局(TLC)允许网约车在车顶放置与出租车车顶一样的广告牌,以增加网约车司机收入,获得包括华裔在内的广大网约车司机的支持;不过TLC代理局长海岑(William Heinzen)表示,由于市府无法对广告内容进行管控,网约车车顶安放的广告牌中很可能出现暴力和性相关内容。

罗格贵兹表示,网约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一样每周七天工作,每天工作十到12小时,且绝大多数网约车司机都为移民,驾车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但养家餬口仍然困难;1738号法案是为网约车司机提供获得额外收入的机会,只要管理得当,不会与出租车在广告牌上产生竞争。

由网约车司机组成的独立司机工会(Independent Drivers Guild)于公听会前在市议会前集会,呼吁议员通过提案,他们指出,由于优步(Uber)等网约车公司因应TLC的规定,限制司机使用网约车APP上线时间和地点,令很多司机无法赚到最低工资。

该工会指出,如果能在车顶置放广告牌,司机每月至少能多增加300元收入,一年下来就能有3600元的额外收入,来支付健保等开支;与此同时,TLC和市府也能通过向网约车颁发广告许可而获得每年400万元的许可费用收益。

华裔司机王双飞、陈Andy、杨Tony等人表示,都是开车送客人养家餬口,希望能获得与出租车司机一样的权利,要的就是“公平”。

他们说,TLC对网约车的管控太严,不仅规定上线时间,还要求三个月内要接单1000份,否则就要提前预约上线时间,完全失去了开网约车原本拥有的自由调配时间的优势;此外,网约车送客人停在路边几分钟,常会被TLC开罚单。

海岑则对该提案表示担忧,指出让10万多部网约车放置车顶广告在全市各街区接送客人,很可能影响市府对广告的监管能力;如今市府对广告内容没有完全的管控能力,担心其中一些广告很可能充斥着暴力和色情文化,且车辆一旦获得广告许可,市府就很难将许可撤回。

他也说,一旦允许网约车获得广告牌,目前无法预知这会对出租车广告收入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