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庇被拒 或可获批停止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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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碌仑李先生问:我刚刚上完移民法庭,申请的是政治庇护,但法官批给了我一个“停止递解出境”的身分。请问何为“停止递解出境”?我的案件是政治庇护,案子要么赢要么输,我没有提出过政治庇护以外的申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案件结束后我被告知,我可以继续合法留在美国,但是不能申请绿卡,也不能申请中国的家属。我很困惑,这个身分对我有什么用呢?
张恩仁(John Chang)律师答:所有政治庇护申请表都有一栏询问申请人是否需要同时申请“停止递解出境”,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都会同意在申请政治庇护的同时也申请“停止递解出境”,这可以看作是政治庇护的附加申请。在具体审理过程中,政治庇护会被优先审理,如果成功,则撤销附加的“停止递解出境”申请,如果失败,法官就会考虑是否批准一个“停止递解出境”身分;如果两个都失败,则判申请人驱逐出境。
你的情况,应该就是政治庇护失败了,但法官批了“停止递解出境”,使你可以合法继续留在美国,并合法在美国工作,可是不能申请绿卡和家属。所以,这个身分带给你的利益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