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客欠租赖着不搬走房东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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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外恶房客不仅欠租6个月不交,还利用纽约市保护房客的法律,在被法庭判决要其搬出后,又想尽办法继续赖着不走,以达到其不交钱还白住的目的,令布碌仑华裔房东倍感无奈。
由布碌仑亚总会和黎保利律师楼于每周一下午在布碌仑金皇庭大酒楼举办的法律咨询20日举行,华裔老者陈先生前来求助。他讲述说,他在布碌仑羊头湾拥有一栋三家庭屋,一年多前通过中介介绍一名老外房客搬了进来,租赁了其中一套一室一厅的单元,并签约一年。
起初房客还交钱,后来一连6个月不付租金。无奈下,陈先生透过法律程序开始驱赶这名房客,他先提前30天向房客寄出通知,要求他搬离,无果下他又入禀法庭要求驱赶这名房客。随后,法庭判决老外房客须在6月25日前偿还2个月的房租,并在31日前搬走。
但到了法庭规定的时间,房客既不还钱,也不搬走。于是陈先生又花钱请法警局(Marshal)来执法,准备在7月16日赶人。谁知,这名了解法律程序的老外房客又在执法的前一天,即15日向法庭上诉要求延期让他搬离,结果他又赖了下来,对此陈先生既感愤怒又无奈。
对此,接受咨询的吴圣洋律师指出,纽约州的法律更多保护房客而非房东,房客收到法庭的驱赶令后在30天内还有一次上诉机会,现在他的房客正是利用这次机会继续白住。而做为房东,应对的办法只能是跟着法律走,继续出庭应诉,看看法庭下一步如何裁决。
另外,吴圣洋律师还指出,在纽约房东赶房客并非易事,不管有无租约,都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走,一旦房客对驱赶令提出上诉,房东也只能等待应诉。另外,现在房客赖着不走,其放在屋内的东西房东也不能随意挪动,必须在执法机构在场下才能搬动,否则有可能又会被房客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