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案初审败诉 称将继续上诉
星岛环球网消息:据悉,备受关注的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 (Ralls)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三一方面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作出初审判决:美国政府禁止俄勒冈ButterCreek风电场项目没有违反美国宪法。三一集团及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认为上述判决不公平,将对初审判决进行上诉。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美国东部时间10月16日,罗尔斯公司宣称,就公司诉奥巴马总统一案,依法向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庭递交了上诉通知,继续进行上诉。
2010年8月,三一集团在美注册成立了罗尔斯公司,开展风电投资与建设。2012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风力发电场,并要求罗尔斯公司在两星期之内从上述场地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随后,三一集团及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提起诉讼。
今年3月2日,三一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罗尔斯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及美国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CIFUS)一案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尽管三一集团大部分诉讼请求被美国法院驳回,但该案的核心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决受理。美国法院的裁决书显示,奥巴马的总统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未经正当程序剥夺财产”的条款。下一阶段,法庭将就美国总统的判决是否经过合法程序以及对罗尔斯公司财产予以剥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理。
“此前,哥伦比亚联邦地区分区法院已经认定,罗尔斯公司在ButterCreek风电场项目中获得了不容置疑的受相关州法保护的财产权。”代表罗尔斯公司诉讼案的首席律师夏廷康称,“因此,这一认定彰显了,其初审判决美国政府可以在没有任何宪法规定的正当程序下,剥夺罗尔斯公司财产权的不合法性,罗尔斯公司希望得到公平对待。”
“这个案子比较有意义,三一集团上诉是应该的。本身做出判决的女法官一开始是比较支持罗尔斯公司的,但后来有些变化,这次初审判决也并非黑白分明那么简单。”跨国维权律师郝俊波表示,“作为一个新型案例,自CFIUS成立以来,这是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上诉的道路也比较艰难。若三一诉奥巴马案胜诉的话,中国在美国投资的企业都会受益。”
“虽然案件结果无法预料,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我们要维护三一的尊严,维护中国企业的尊严;当我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绝不能一味忍气吞声。”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称。
三一集团称,预计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庭将于2014年初开庭审理罗尔斯公司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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