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30日以35对10票通过将禁售香烟及电子烟的年龄从18岁调高至21岁的法案。如店家违法售香烟或电子烟予21岁以下人士,同日初犯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再犯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店家更可能被吊销售烟执照。法案并包括禁止在全市任何店铺将香烟特价出售。
法案有待市长彭博签署始能成法,六个月后将全面执法。支持者提案目的为阻止年轻人养成早年抽烟的习惯,但有售烟的华人店家表示,法案只是「掩耳盗铃」,就算目前18岁以下的年轻人是被禁止买烟,他们仍有办法从成年友人或家人手上拿到香烟。根据联邦法,全国均禁售香烟予18岁以下的人士,一些地方政府更将最低年龄定为21岁,但纽约市将是全国首个大城市将年龄调高至21岁。
支持法案的人士认为,将最低年龄调高将阻止,或至少延迟年轻人养成抽烟的习惯,从而降低对他们健康的危害,但反对表示,18岁已是法定的成年年龄,应有权自己作出抽烟与否的决定。市议长柯魁英表示,在纽约市有80%的抽烟者21岁前已有习惯,约2万名抽烟者更是公校的高中生。她并表示,目前的法例虽不能完全禁止18岁以下的年轻人抽烟,因他们会请比他们稍年长的友人代为买烟,大多数代人买烟的本身亦是18至21岁的年轻人,所以将最低年龄稍提高,就可减少这情况发生,在曼哈坦华埠喜士打街开「新美」杂货店五年的戴氏夫妇表示,新法案只是「掩耳盗铃」,像柯魁英所说,许多18岁以下的年轻人不是请友人代为买烟,就是朋友之间分享一包烟,甚至是年轻人家中亦有人抽烟。
戴太太表示,其杂货店虽是位于孙逸仙中学附近,但试图想鱼目混珠或请友人代为买烟的18岁以下中学生没几个。戴氏夫妇不担心新法例实施后会影响他们售烟的生意,反正19、20岁买烟的人本来就不多,「在纽约抽烟一包要十几元,他们那里有钱?来我们这里买烟的都是成年有工作的,才可以负担这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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