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报道,去年10月6日,三岁华裔女童廖爱丽舍(Allison Liao,音译)随其祖母在法拉盛购物后步行回家,在穿越缅街时,被一辆左转弯的尼桑运动型多用途车撞击身亡。驾驶员是44岁的印度裔男子Ahmad Abu-Zayedeh,他以“未能避让行人”和“不审慎驾驶”而被警察局传唤。今年1月30日,皇后区地方检察官理查德·布朗形容这起事故是一起悲剧,但不会起诉该男子。
死者母亲谭艾米(Amy Tam-Liao,音译)对Zayedeh在夺走一条生命后还能继续驾车表示吃惊和不能理解。
据华尔街日报的数据,在纽约州和纽约市,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死亡很少有被起诉刑事罪的。因为纽约车祸致死罪只适用于酒后和吸食毒品的驾驶员,这是全国最宽松的定罪标准之一。
Zayedeh生活在布碌仑的威廉斯堡社区,未对此发表评论。警方说,事发时他很清醒。
据车管局的数据,在纽约州,从2008年到2012年间的4801起致命性车祸中,只有5%被控过失车祸杀人罪和恶性车祸致死罪。同时,在纽约市的1298起车祸中,只有66人因车祸致死罪被捕被捕,也是5%。
警方数据显示,从2008年起,纽约市和纽约州每年交通事故丧生者数字维持相对的固定。但纽约市行人致死数在去年上升了23.5%,从136人增加到168人。
以过失杀人等罪名起诉致死车祸中清醒的司机是有可能的,但这很少发生,这是因为这比证明司机喝了酒和吸食了毒品需要更多证据。
多年来,受害者家属以及道路安全维护组织一直要求对此进行改变,但收效甚微。
白思豪和警察局长布拉顿已经设立了一个小组来处理这一问题。警方称,去年八月起他们就开始招募人手开始调查每一起造成死亡和严重受伤的事故案例。
而很多律师反对扩展法律适用范围,他们说,不能因为有过不幸的事故,就在每个司机的余生都刻上犯罪分子的标记。
纽约的法律和其他州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差别很大,一名布碌仑法律学校的教授说,很多州把鲁莽驾驶与刑事疏忽犯罪予以合并,比如在康州,如果驾驶员违反了交通法规,并未能合理地注意,法院可以定其过失杀人罪。而纽约州却没有这样做。
来自皇后区的民主党州参议员吉纳利斯(Michael Gianaris)一月份曾提出一个议案,要求对在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无证驾驶者课以重罪。他认为居住在都市的人们会比居住在郊区和州北部地区的人更可能支持将其形成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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