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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妇追债持棍伤人当场被捕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05-01 08:49:17 | 浏览:5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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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王淑娟(Shujuan Wang,音译)向另一名华女追要欠款时发生争执,并用木棍将「欠钱者」打伤,不仅钱没要回,反而当场被警方逮捕。王淑娟目前被控持武器攻击致伤D级重罪、四级重窃罪,还有拒捕和非法占有偷窃物品两项轻罪,于29日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律师建议,切记不要使用暴力方式追讨欠款。

警方表示,27岁的受害人曾向37岁的王淑娟借一定数量的现金,但还钱时,双方在应还金额上出现差异。王淑娟认为受害人没有还够,多次追讨未果后,王淑娟于27日带着一名华裔男子来到受害人位于法拉盛大学大道夹枫树大道(Maple Ave)的住处,华男帮助被告用强硬的态度和言语要求受害人还钱。受害人感觉受到威胁,于是报警。

法拉盛109分局警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华男不得再接近受害人,否则会将其逮捕。次日晚约7时50分,王淑娟手持一根木棍、独自一人再次到受害人家追讨欠款,两名女子发生争执,激烈之时,王淑娟用木棍袭击受害人,导致其脸部和头部受轻伤,还抢走了受害人的蓝色名牌手袋。

受害人立即报警,警员赶到后,当场将试图拘捕的王淑娟逮捕,并以多项罪名将其移送法办。律师孙澜涛强调,用言语威胁、暴力等方式追讨欠款是完全不可取的,无论钱是否能够要回,追债者已经涉及了刑事犯罪或违规而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金额少于5000元,可以上诉到民事小额法庭,由法官判决。孙澜涛表示,华人社区存在「要面子」的现象,在借钱、借东西时只是口头承诺,不好意思立下字句,这个观念应该改变。

很多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皆因「钱」而起。钱不是小事,借债属于双方契约,建议华人之间发生借钱、借车等关系时,都要写下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作为证据,双方一人一份,即使只是用简单的中文手写的欠条,也会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证据,「法治社会就是要靠证据」。孙澜涛指出,如果借债双方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法官会判定双方都有责任,应还金额一般会取双方所说金额的中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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