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一华裔男子疑因家暴问题而遭法庭开出保护令,勒令不得回家与妻子同住,只得在外租房。目前经济窘迫的该男子希望正在办理离婚的妻子为其支付房租。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其在外租房完全是咎由自取,妻子作为受保护的「受害人」,不可能为其支付房租。
28日,在黎保利律师楼和布碌仑亚联总会联合举行的例行每周免费法律咨询中,一名来自广东鹤山的萧姓男子前来咨询一宗难断的「家务事」。萧先生表示,他和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两子,来美后共同购买了房产,房产在两人名下。萧先生称,两年前夫妻两人关系恶化,妻子以萧先生要找人打他为由,到法院申请了保护令,从此萧先生不仅不能靠近妻子,而且有家不能回,只得在外租屋。萧先生说,妻子在自己离家后,将夫妻名下的房产做了改建出租,每个月都有现金收入,而且妻子每年报税收入有近5万元,而自己只有不到1万元。萧先生无法回家后,只能每月在外租房住,目前手头拮据,希望上法庭控告妻子,希望妻子为其支付在外租房开销。
律师指出,萧先生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租房的情形完全是其自己造成。萧先生的妻子到法庭申请保护令,属于法律保护的「受害人」,萧先生作为保护令所针对的施害者,根本不可能要求受害者为自己支付房租开销。宋大维同时指出,正在办离婚手续的萧先生与妻子育有二子,均未满21岁,因此在离婚后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纽约州,一个孩子的抚养费为工资收入的17.5%,而两个孩子则一般需要拿出工资的25%作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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