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的是我,报警的是我,怎么被逮捕被起诉的也是我?”自称被同事殴打却无辜被捕的谭先生,10日满腹委屈地向律师诉说事发经过。然而,律师却指出,由于没有其他人证物证,仅有当事人双方互相指责,第三方难以判断谁是谁非。考虑到谭先生目前的移民身份,向检方认罪减刑以换取不留案底,可能是较理智的选择。
在曼哈顿上班的谭先生表示,由于看不惯同办公室的某位同事经常强逼客户给红包,他与该名同事的关系一直不好,矛盾不断,即便如此,他却从来未向老板举报过该同事的行为。殊不知,最近有客户将该同事的恶行投诉给了老板,而同事就认定谭先生为告密者,于是趁办公室没人之际,用拳头“教训”谭先生。
谭先生回忆称:“老板才刚走,他就抡起拳头打我,我的左额角以及右眼角都被打出了血。”惊慌之下,谭先生报警求助。没想到同事一看他报了警,立即躺地上。警察到场后,该同事向警察反称,是谭先生殴打自己,还假装呼吸困难,要求警方将自己送院救治。看到眼前一幕,谭先生百口莫辩。
“我跟警察说,我满脸是血,他毫发无伤,怎么会是我打他呢?”谭先生委屈称,“但办公室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其他人在,我说什么,警察都不相信”。最后,警察将两人都带回了警局,并控以“三级袭击罪(Assault in 3rd Degree)”。
律师指出,由于打架现场没有监控物证,又没有第三者人证,警方难以根据当事人双方口供判断对错,因此将涉事双方都一齐逮捕控罪是常见的做法。
至于谭先生被控的罪名属于刑事案件,由刑事法庭审理,若罪成,谭先生可面临高达1000元的罚款,虽然初犯不需监禁,但可面临3年缓刑。考虑到其移民身份,谭先生可与自己的辩护律师商量,看能否以认罪换取轻判不留案底,或许是更为理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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