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上月底就公布了造福全美数百万非法入境者和逾期居留者的I-601A临时豁免扩大版实施细则,并决定于本月29日正式开始实施,但更新的申请表格和指南却姗姗来迟,直至29日晚间才公布。移民律师30日解读新表格和指南,特别厘清之前细则中未说明的被法官判自动离境者和被批准A10卡的人这两类,都可放心申请I-601A,且即日起就可提交申请。
I-601A在2013年开始实施时,仅允许非法入境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在境内申请调整身分,使移民家庭免遭分离之苦。而扩大版规定申请人只要有绿卡或公民身分的配偶或父母,能够证明亲人分离可能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即可申请,给更多合法入境后逾期居留者和背负递解令的人带来希望。
移民律师郑毅30日指出,7月29日细则公布之后,有两个问题说得并不是很清楚,第一个就是被法官判自动离境的人是否可以申请I-601A。根据新表格和指南的说明,如果法官规定的自动离境时间还未到,则不可以申请I-601A。一旦过了自动离境的时间,自动离境的命令就会自动转为递解令,那种情况下即可先申请I-212豁免,批准之后便可申请I-601A。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被法官判了自动离境、但在新政策下又想要申请I-601A,切勿擅自不离境而把自动离境命令拖成递解令,一旦I-212或I-601A最终未获批准,十年之内都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任何移民法上的福利,就算未来有机会开案,被判自动离境但却没有离境的人都难以开案成功,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正确的做法是向法官提出撤销自动离境的请求,再申请I-601A。
至于被批准A10卡的人是否可以申请I-601A,郑毅30日表示,7月29日细则以及新表格和指南都没有禁止A10卡持有者申请I-601A,也就是说,被批准A10卡的人完全享有申请资格。所谓被批准A10卡,法律归属是指被批准停止递解出境(withholding or removal),那种情况下申请人是有递解令的,只是法官判暂时停止执行递解。也因为申请人有最终的递解令,所以可以申请I-212。但并不是说I-212获批之后递解令就取消了,仅代表同意申请人一旦离境不受十年禁止回美的限制,可以再次申请来美国。
郑毅指出,新公布的表格和指南相较之前的细则都更具体化,有意申请者可登录网站https://www.uscis.gov/i-601a查看,若符合条件即可尽快着手准备、尽早申请。因为I-601A是基于I-130亲属移民等移民类的申请,所以不少申请人早就提前开始了I-130等手续,以节省I-601A的整个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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