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路边摊禁令25日生效
法拉盛市中心部分路段禁止沿街摆摊和贩卖(Obstructions and Street Vendors)的法案25日正式生效,该法规编号NO.181实施首日,法拉盛缅街交39大道路段烧烤餐车、食品摊位的重灾区已然不见华人摊贩的身影,但几家外族裔烧烤摊贩依然以不知道法案生效为由继续营业。警方沿街巡查期间以劝导和教育为主,而对一再不遵守法律的商贩将在警告后给予500元罚单或者移走摊位。
缅街交39大道路口“正宗羊肉串”烧烤摊在当日搬迁至缅街交37大道路口继续营业,虽然生意没有在原址红火,但依然有闻着味儿来购买烧烤的顾客。该烧烤摊摊贩说,华人的食品摊贩和烧烤摊贩都基本搬离原来的地方,在稍微偏一点的地方找寻新的摊位地址,但是,外族裔的摊贩依然还在原来的地方摆摊。
缅街交39大道路口贩卖鸡蛋仔的摊位搬到了法拉盛邮局附近。摊主程先生表示,他不想多说什么,立法已然生效,现在很迷茫,离开经营了几年的地方再找摆摊的地点真的不容易,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不能保障新地址摆摊的合法性。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缅街交39大道教堂旁摆烧烤摊的外族裔摊主在知晓当日禁令生效后依然继续在原址上摆摊,招揽顾客。在警方前来执法时,该摊贩声称不知道法案25日就生效了,以为当日是最后一天。警方再次向摊主讲解法案并提醒摊主在一个小时内移走餐车。
市警109分局早在法案生效的数日前已经开始向每个烧烤摊位发放中英文传单,劝导商贩25日起不能在禁摆路段继续营业。而不少商贩已提前在摊位前用中英文写上了停止营业后的联系电话,顾客可通过电话定购和咨询新摆摊地点。
警方在当日的执法中表示,法案生效前几天还是先以劝导和教育为主,先向违规摊贩发出警告,但如果摊贩一直忽视法律,警方将给予500元罚单或移走餐车和摊位。
此外,长岛火车桥下不少买卖锅碗瓢盆、手提包、草药、花草盆栽的无证摆摊和持普通摊贩(General Vending)执照的摊位均已不见。
由顾雅明提案并成为立法的NO.181法案规定,禁止沿街障碍物、食品摊贩和持普通摊贩(General Vending)执照贩卖。自4月25日起,法拉盛街头餐饮摊贩,包括烧烤摊、食品摊从中午12时至凌晨12时在以下范围禁止摆摊,缅街从北方大道至三福大道路段,38大道从王子街至138街,王子街从38大道至39大道,罗斯福大道从友联街至大学点大道路段、凯辛娜大道从41大道至巴克莱大道(Barclay Ave。),三福大道从Frame Place至缅街等。普通摊贩执照者(General Vending)则在大学点大道东至友联街,北至北方大道,南至三福大道的范围内禁止摆摊。但受宪法保护的自由言论和持执照的退伍军人摊贩不受该法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