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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麻新法:不逮捕不准公开抽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11-11 10:12:37 | 浏览:158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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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警察总局长布莱顿(Bill Bratton)10日宣布,警方将不再逮捕持有少量大麻的人,而只会开出传票,而不顾联邦法律仍然把大麻列为受管制的违禁物。美国联邦法仍然把大麻列为「受管制品(controlled substance)」,因此,持有大麻被认为是违反联邦法的。

只是,纽约州与新州最近都已通过了药用大麻(medical marijuana)合法化的法案,在纽约州,州长葛谟只准许注射方式使用药用大麻,在新州则只有州府批准的药用大麻店,可以向持有医师处方的人出售药用大麻。布莱顿表示,这项新政策将在19日起生效,任何被发现持有少于25克大麻的人皆在适用范围内,但不包括被当场逮到正在点燃或吸食者。25克(gram)的大麻,换成英制是不到1盎司的量。至于其他例外情况,则包括被通缉中的嫌犯、或是与警方正调查案件中的通缉嫌犯,或是「未于合理时间范围内提供适当身分证明之人」。

布莱顿说,新政策经过数个月时间研拟而生,他在对外宣布前,已先行告知五位纽约市地方检察官与警察工会。这项宣布突显出布莱顿的政策急转弯,他稍早前曾针对布碌仑检察官汤普森(Ken Thompson)所宣布的,停止起诉少量携带大麻违禁品的案件,称纽约市警局不会随之改变政策。

巡警福利协会(PBA)林奇(Patrick Lynch)声明表示,要求当局提供警官「清楚准确」的执行规则,保障警官不会因为警局的失败政策而成为代罪羔羊。林奇说:「我们不希望不良政策导致犯罪增加,最后由警官承担责任。对不尊重法律之人发出传票,有可能引发紧张情势。」

曼哈坦地方检察官万斯(Cyrus Vance)支持这项决策,他更希望进一步连包含在公开场合拿出大麻,都能一并不算犯罪。万斯说,这项政策使得数千笔案件不再进入刑事法院,而且也能减少青少年等低度违法者被逮捕,让他们不用在监狱里蹲上一晚或是更长时间。史泰登岛地方检察官小多诺万(Dan Donovan Jr.)则表示,如此能释放出更多警力办理更严重的案件,并且减缓法院累积的工作量。

小多诺万说,藉由配合纽约市警局与他自己的调查小组作业,检察官办公室将持续针对更大规模的大麻持有与交易案进行调查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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