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银行涉嫌帮客户作弊一案26日继续在高等法院审理。国宝的辩护律师John Wing试图证明,国宝转售给房利美(Fannie Mae)的5000个华人房屋贷款都是低风险的优质房贷,房利美赚取了巨额利息,而“未损失一分钱”。
辩方指出,从1990年至2010年间,国宝售给房利美约5000个贷款,其中2005年至2010年是华人贷款高峰,其间国宝卖给房利美3000多个贷款。这些贷款都是传统的单一家庭房贷,跟次优房贷相比,属于低风险的优质贷款。
检方指国宝大部分贷款在申请文件上有作弊,起诉书主要针对其中32个贷款。
John Wing在交叉提问房利美证人时指出,除了其中一个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贷款外,余下31个贷款都运行良好,借款人或已经偿还所有贷款或继续在偿付,房利美也一直在收取利息,“未损失一分钱”。
辩方还指出,房利美与国宝银行签订了一个很保险的、对自己有利的合约。房利美可以不买国宝的房屋贷款,并且如果发现有问题,可以要求国宝把贷款买回,即退还本金。
2009年底,国宝一名信贷员帮客户作弊露馅,客户无法过户而造成损失,客户随后报警,引起检方关注。John Wing指出,国宝银行立刻解雇该信贷员,并进行内部调查,同时也报告了房利美。房利美只让国宝买回19个贷款,而保留了余下数千个贷款,因为那些贷款都运转良好。
检方的观点是,国宝审核贷款申请时要遵守房利美的大纲,不遵照大纲便是作弊和欺诈。辩方则竭力强调国宝没有给房利美带来损失,因此不构成刑事犯罪。即便下级员工有违规行为,也只是基于合同的民事违约而已,并且高层不知情。
辩方还指出,根据合同,大纲具体执行起来也是可以有弹性的,例如,面对华人社区这样多使用现金的社区,收入证明可以用替代性文件。
但检方的观点是,国宝的高层管理人员知道下级职员作弊,而国宝作弊的目的是牟利,因为国宝通过收取服务手续费,跟房利美分享贷款利息。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