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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区严打家庭旅馆 官员:任何形式皆违法
[ 编辑:adminca | 时间:2015-05-19 20:36:19 | 浏览:3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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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旅馆在南加州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议题,并且逐渐发展成了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一种是十几个男女租客挤在一户,共用卫生间厨房,每日8美元的低档形式;另一种是月租几千,提供多种服务的高端家庭旅馆形式。

官员指出,无论形式如何,两种经营方式在南加大部分城市都是非法的,地方市府和加州议员都在试图通过立法进行取缔或规范,使得民宅短租朝著合法丶健康的商业形式上发展。
南加州第74区众议员Matthew Harper指出,越来越多的民众为了寻求额外的收入,将闲置的房间出租给旅游丶商用和来美产子的人士居住,其中产生的税务丶治安等法律问题渐渐浮出。
蒙市市议员林达坚表示,蒙市目前正在立法严管家庭旅馆,已经通过二读,预计于六月份正式上路。他说,蒙市下定决心取缔非法家庭旅馆的原因主要是:首先家庭旅馆有损城市形象,拉低了蒙市的城市等级;其次家庭旅馆是商业行为却无城市商业执照,逃避纳税;第三,家庭旅馆的租客密集,经常因卫生和治安问题遭到邻居的抱怨;第四,影响周围房价的升值,很多买家不愿意购买家庭旅馆所在街区的房子,致使房价下跌,居民经济受损。
众议员Harper近日也提出了有关民宅短租的议案(AB1220),该议案拟授权加州地方县市政府对民宅出租超过30天的进行征税,议案中指出,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对短租住宅进行收税的特权,这是立法的主要目的。但是圣盖博(San Gabriel)副市长廖钦和表示,该议案几乎不能通过,因为各个城市的住宅短租的情况不同,很难统一规范,最适合的方式当然还是由各市府自己进行立法和规范。
廖钦和表示,圣市家庭旅馆规范管理的第一步是合法化。他指出,首先要满足住宅区不能商用的条件,然后再向市府申请商业执照,缴付12%的酒店税。但是他坦言,家庭旅馆的经营都是地下化的,目前圣市还没有一家家庭旅馆是合法的,无论是十几个人挤在一户的低档次家庭旅馆,还是月租几千元的家庭旅馆都没有获得圣市执照。此外,圣塔莫尼卡(Santa Monica)市议会上个星期也以七比零投票通过了反对家庭旅馆的法案。
星岛日报记者张筱童洛杉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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