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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做超声波疑遭性骚扰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5-06-03 07:40:17 | 浏览:7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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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检师在为女性患者进行超声波检查时如果手不规矩,可向医院投诉甚至向法院提告。(Getty Images)

皇后区居民张小姐问:我在三周前到医院检查甲状腺,被医师要求去作颈部超声波检测,为我作检查的医检师是名30岁出头的年轻男性,检查过程让我怀疑被性骚扰。这名医检师手持超声波探头要在我颈部两边扫描时,竟然将手肘及前臂放在我的胸部上,且感觉力道非常大,仿佛上半身的重心都放在我胸部上,非常不舒服;但当下我不知道是不是作颈部超声波就是得这么作,不好意思开口纠正他;而且当时是下午近5时,一方面医院快下班,我便没去投诉他,同时也想医检师可能已身心疲惫。不过这三周以来每每想到这件事就觉得难受,对我的心情影响非常大。我想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确认是否被性骚扰?如果真被性骚扰,事发已超过三周,我还能去医院投诉他、甚至经由法律程序为自己讨回公道吗?

建议你直接去医院,向相关部门了解这名医检师的作为是否为医学检测的必要程序,无论你是否被性骚扰,也能了解一些医学检查的相关知识。另一种方法是另外寻找与这家医院没有关系的甲状腺检测专业医疗机构、医师、医检师等专家,向专家了解此项检查是不是需要这样的动作。

如果医院或其他专家认定医检师的行为不必要,你就可以去医院相关部门投诉,投诉成功的机率很高,不需要因为已过三周就放弃。投诉的时候可以向院方人员描述不舒服的整个情境及感觉,手部怎么放、怎么感觉不舒服等等,无须以快下班、对方可能疲倦的解释来阻止自己投诉。

假如此医检师的行为确实没有必要,可以到法庭提起民事诉讼,不过法律的标准是医生、医检师是否构成侵犯病人某些权益,而不是病人的舒服与不舒服,因为有些正常医学程序可能造成可能非常不舒服,但却是医生必须作的事情,而不舒服只是一种现象。

报警后警方不一定立案,但若医学专家认定此医检师行为确实不必要,就更具备报警的理由了。若这名医检师过去遭受过类似的投诉,检察官发现你不是单一个案,检方及医院可能会采取行动。

发生在医院的类似性骚扰案,建议当事人很快地跟周边有医学常识的人了解所发生的问题程序是否必要,且程度是否严重,有些要立即报警,有些较为模糊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专家咨询了解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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