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岁的张姓华妇6月初在华埠买下一家中餐馆,8月7日房东收到房屋局10,000元的罚款。房东根据租约要求张太太支付该笔罚金。张太太21日前往美国福建同乡会法律咨询处求助。律师表示,根据法律是可以要求上手经营者其支付该笔罚款,但是实际操作上并不是一个好方法。律师建议,在餐馆过户之前,买方务必请代理律师查清是否有上手经营者的遗留问题。
张太太表示,她6月份买下这家餐馆前就在华埠经营中餐馆数十年,因为一样要经营中餐,后厨所需的用具基本都是沿用上手经营者的。她说,没想到后院放置的一台冰柜被房屋局开了罚单。房东根据与张太太签订的租约,所有与餐馆营业有关的罚单都需由餐馆经营者支付。张太太说,开业还不到2个月,就要面临支付这笔10,000元罚款。她表示不解,这是上手经营者遗留的问题,为什么要她来支付罚款。
律师表示,若是买方律师在签约后调查上手经营者的公共信息记录有所疏漏,而造成买方需要承担上手经营者的遗留问题时,买方可以向买方代理律师求偿。若买方代理律师完全履行了调查义务,即调查了上手经营者在税务局、卫生局、房屋局的公共信息记录和水费、电费、瓦斯费等均无问题,买方可以上诉卖方求偿。但实际操作上,如何找到卖方、高昂的律师费以及如何得到卖方的赔偿金,解决这些问题都是困难重重。
律师介绍,一些华裔民众在买卖餐馆时为了减少律师费会共用一个代理律师。建议为保障双方权益,买卖双方要雇佣代表双方各自权益的律师。或者在签约时,买方要求其代表律师扣下一笔钱作为押金,如果半年后无历史遗留问题出现,则将押金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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