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岁的华人男子陈其真(Qizhen Chen,音译)在回答检控官和辩方律师提问时表示,2006年他看中费城一处房子,准备以11万元买下,由于报税收入太低,几家银行拒绝给他贷款,后来他去了国宝银行,国宝银行没拒绝他,两名信贷员南泽琼(Michelle Nan)和“科恩”余启斌(Ken Yu)开始为他办理申请手续。
检控官出示了一系列文件,指出国宝为陈其真伪造了地址、工资收入和赠款。陈在佐治亚州一家餐馆工作,报税表上写着收入只有1万多元,月收入约1500-1600元,但国宝银行在文件上作假,谎称陈在他父亲在新泽西州开的餐馆当经理,年收入26400元,月收入2200元。国宝还把陈的3万元首付伪造成父亲和哥哥的赠款。国宝还让他使用新泽西餐馆地址为自己的住址,因为佐治亚州太远。
由于陈其真没有信用记录,银行帮他做了三份文件,分别来自其房东、管家和保姆,声称他一直都按时付款。但陈表示这些文件是银行伪造的,他本人并不知情。
在回答辩方律师提问时,陈其真把责任推给国宝的职员,声称自己不懂英文,一切都按银行职员的指示做。陈其真称,刚开始他拿真实的材料去,包括报税表,但国宝银行的职员说不行,却不一口拒绝他,而指示他如何用其他材料替代。
他声称,直到后来检控官调查,才知道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如果银行一开始就拒绝我就没事了,但银行叫我配合,我才做了这些不合法的事,如果我当时知道违法,我就不会去做。”
辩方指着合约上的宣誓文字,问他知不知道申请表上的信息都应该是真实的。陈其真表示,自己请了律师,由律师跟银行交涉,“我又不懂英文,我的责任是签字就行”。
辩方律师在交叉提问时暗示,陈其真并非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无辜,他谎称买房子给自己住而不是出租,从而拿到更优惠的利息。
辩方还指出,陈其真在银行租了保险箱存放现金,暗示其部分收入是现金,税表上的收入并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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