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银行前贷款专员余启斌19日继续出庭,受被告之一的前首席信贷长兼副总裁王耀华代表律师交叉质询。辩方猛烈地抨击余启斌前后不一及不合常理的证词,尤其余启斌坦承偷窃Ariel Chi共2400元的支票,但又称他与Ariel Chi电话被检方窃听时两人是关系密切,律师质问,“你说你们关系好,你会偷朋友的钱?”余启斌则坦率回应,“我当时很贪婪(I was greedy.)”。
2009年12月11日余启斌的客户Ariel Chi过户(closing)当日,Ariel Chi发现两张总额2400元的支票不见,发现为余启斌所偷取,Ariel Chi的交易因此破局。Ariel Chi于2010年5月配合检方调查拨电话给余启斌,表示想聘律师拿回头期款,不知被录音的余启斌在电话中还要Ariel Chi向律师说谎,不得说出他所偷窃的两张支票。昨日律师质疑余启斌何以要Ariel Chi说谎,余启斌说,Ariel Chi与他关系密切,朋友有难、他要支援,就他所知道的帮助Ariel Chi拿回头期款。
律师接着质问,如果关系好、怎可能偷钱?余启斌则回应,在捏造名目向Ariel Chi要这两张支票时,Ariel Chi只是他的客户、还不是朋友,随着交往时间演进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还说自己“当时很贪婪”。余启斌也坦承已交还1000多元给Ariel Chi,律师昨日再问不还清的原由,余启斌说,“她没跟我要,我便没还她,我也为她做很多事”。
余启斌坦承,许多客户手边只有现金,多数从标会得来,由于客户一次不得存入太多现金,他会将客户的现金存入自己及妻子共11个银行帐户,并开同等金额的支票给客户;昨日律师揭露余启斌于国宝银行在职四年,为客户现金换支票的金额超过200万元,其中一次金额高达80万元,让律师频频问他,“你之前口供说自己很忙,怎有空开这么多支票、还要陪客户到各家银行存款?”
律师另提出一份王耀华发给国宝行政总裁孙仪文的电子邮件,证明王耀华会检验贷款人的资料,发现有问题也会驳回贷款。该封电子邮件于2009年底、余启斌尚未被上司发现偷窃客户支票时所发送,信中指出,客户胡晖(Hui Hu,音译)贷款和房价比率(LTV)为48%、属于风险较低的贷款,在职资料显示他在一间橱窗公司工作2.5年、月薪5750元。
然而经王耀华查证,同名橱窗公司于一年多前开业,胡晖不可能在该公司工作超过两年;王耀华再查胡晖的信用报告,发现胡辉锦是在另一家橱窗公司当出纳员(cashier),月薪不可能如此高。王耀华遂退回该份申请,要求胡晖再提供税表及当月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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